- 1. 組成:本公司已於100年12月23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如下:
委員 | 經歷 |
呂鴻德(註1) |
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及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教授 |
蔡行濤 |
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
王公樸 |
革命實踐研究院編審
中國文化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國喬石化公司管理部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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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集人。
2. 職責:薪酬委員會之職責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3. 111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出席情形:
屆次 | 會次 | 開會日期 | 呂鴻德獨立董事 | 蔡行濤獨立董事 | 王公樸委員 |
第四屆 | 9 | 111.03.17 | 1 | 1 | 1 |
第五屆 | 1 | 111.08.04 | 1 | 1 | 1 |
第五屆 | 2 | 111.11.10 | 1 | 1 | 0 |
應出席次數 | 3 | 3 | 3 | ||
實際出席次數 | 3 | 3 | 2 | ||
未出席或委託出席次數 | 0 | 0 | 1 |
2.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屆次 | 會次 | 開會日期 | 討論事由 |
薪酬委員會
決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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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 | 9 | 111.03.17 | 110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本公司留才獎酬預算說明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
本公司經理人任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
第五屆 | 1 | 111.08.04 | 110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110年度董監酬勞發放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
董事監察人及功能性委員酬金給付辦法修訂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
財務主管任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
第五屆 | 2 | 111.11.10 | 會計主管任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調整112年度本公司委任經理人及經理人薪酬級距範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呈送董事會決議 |
為強化公司治理成效,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經105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109年8月13日修訂),每年執行一次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110年度薪酬委員會評估作業結果如下,並於民國111年3月17日向董事會報告。
評估
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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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
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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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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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每年執行一次 |
110年1月1日~
1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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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薪資報酬委員會 | 每項考核項目(指標)之核分標準為「極優(非常同意)、優(同意)、中(普通)、差(不同意)、極差(非常不同意)」5 種等級。 | 考量公司狀況與需求針對五大面向訂定整體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共計18題): |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題) | ||||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5題) | ||||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6題) | ||||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3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