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
二、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原則

  1. 會計師透過審計委員會議,每年至少二次與獨立董事溝通,內容包含查核規劃、公司之財務狀況、重大事項、內部控制、 法令修訂對公司之影響等情形。
  2.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季向獨立董事就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及內控缺失追蹤改善情形提出報告,並於每月月底前提交上個月份稽核報告及缺失報告追蹤,每季定期透過審計委員會議向獨立董事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若有特殊情事者, 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報告。

三、114 年度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如下:

日期 溝通 事項 建議事項 處理執行情行
審計委員會
(114/03/11)
113 年第四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113 年度稽核異常缺失及追蹤情形。
提報「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經審計委員會通過,提報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114/05/08)
114 年第一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經審計委員會通過,提報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114/08/07)
114 年第二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114 年第二季稽核異常缺失及追蹤情形。
經審計委員會通過,提報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114/11/06)
114 年第三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114 年第三季稽核異常缺失及追蹤情形。
提報 115 年度稽核計畫。
經審計委員會通過,提報董事會

 

四、114 年度與會計師溝通溝通情形如下:

日期 溝通 事項 建議事項 溝通結果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
溝通會議
(114/03/11)
  1. 道德與獨立性。
  2. 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3. 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之溝通。
  4. 出具查核意見之類型。
  5. 查核範圍。
  6. 查核發現及其它溝通事項。
  7. 112 年審計品質指標 Audit Quality Indicators (AQI)。
  8. 重要法令更新。
知悉,獨立董事無意見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
溝通會議
(114/08/07)
  1. 獨立性。
  2. 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3. 核閱範圍及出具之核閱結論。
  4. 核閱發現。
  5. 重要法令更新。
知悉,獨立董事無意見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
溝通會議
(114/11/06)
  1. 道德與獨立性。
  2. 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3. 核閱範圍及出具之核閱結論。
  4. 核閱發現。
  5. 重要法令更新。
知悉,獨立董事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