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屆審計委員會由呂鴻德獨立董事、蔡文勳獨立董事、陳睿緒獨立董事等三位組成,其任期自 114 年 6 月 20 日至 117 年 6 月
19 日,獨立董事資格與經驗如下:
| 成員 | 專業 | 經歷 |
| 呂鴻德獨立董事(召集人) | 會計、財務分析、企業經營管理 | 中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兼任教授 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 永崴投控(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立敦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 蔡文勳獨立董事 | 會計、財務、法令遵循 | 宏遠證券(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美琪瑪國際(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美琪瑪國際(股)公司顧問 |
| 陳睿緒獨立董事 | 會計、財務、法令遵循 | 友訊科技(股)公司財務長、總經理 |
二、審計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委員會之運作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職責為審議下列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
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出席、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 召集人 | 呂鴻德 | 4 | 0 | 100% |
| 委員 | 蔡行濤 | 2 | 0 | 100% |
| 委員 | 蔡文勳 | 4 | 0 | 100% |
| 委員 | 陳睿緒 | 2 | 0 | 100% |
註:實際出(列)席率(%)以該委員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二)、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
1. 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修正及有效考核。
2. 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之審核。
3. 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修正及有效考核。
4.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5. 稽核主管及財務主管之審核。
(三)、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屆次/日期 | 討論議案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第一屆 第十一次 114/03/11 |
1.本公司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 無意見 照案通過 |
提交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本公司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3.本公司 113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案。 | |||
| 4.擬議本公司 114 年度會計師服務公費案。 | |||
| 5.修訂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 |||
| 6.討論『財團法人立端科技文化教育基金會』捐贈案。 | |||
| 7.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部分條文案。 | |||
| 第一屆 第十二次 114/05/08 |
1.本公司 114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無意見 照案通過 |
提交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本公司 113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3.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份條文案。 | |||
| 4.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免案。 | |||
| 第二屆 第一次 114/08/07 |
1.擬變更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立華萊康平臺科技有限公司折舊性資產(房屋及建築)估計耐用年限案。 | 無意見 照案通過 |
提交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本公司 114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案。 | |||
| 3.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授權案。 | |||
| 4.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 |||
| 第二屆 第二次 114/11/06 |
1.本公司 114 年前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無意見 照案通過 |
提交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本公司 115 年度銀行授信額度案。 | |||
| 3.訂定本公司 114 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4.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免案。 | |||
| 5.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
